1.事實發生日:92/07/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訂於92年8月5日為普通股除權基準日,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自92年7月11日至92年8月5日停止公司債
轉換登記。
二、凡持有本公司公司債欲辦理轉換手續者
(1)於集中交易市場(券商)辦理轉換手續者,最後申請轉換日為92年7月8日。
(2)於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申請轉換手續者,
請於92年7月10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南京東路二
段125號B1辦理轉換手續。
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