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1/1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鴻富晉精密工業(太原)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借貸雙方均為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33051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3780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593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374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營運週轉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20737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7300
5.計息方式:
以動支借款日之一個月期美元Libor利率計息,爾後借款人可視需要於計息週期期滿前三
個營業日以書面方式通知貸款人選定下一個計息期間,借款人可選擇的計息期間為1、
2、3、4、5、6個月,利率同樣依相應期間之Libor利率重新調整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民國101年1月1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61225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8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