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29
2.公司名稱: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金管證審字第0990031814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三家子公司BenQ BM Holding Corp., BenQ Co., Ltd及BenQ Logistic
(Shanghai) Co., Ltd資金貸與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以下稱南京醫院)逾一年
以上期限且有超限情事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如下:
1.前述三家子公司原資金貸與南京醫院總金額約為新台幣(以下同)25.3億元
,超限金額約為19.3億元。
2.執行情形:
(1)截至目前資金貸與總金額已降至約新台幣22.8億元,超限金額已降至
約10.9億元。
(2)目前正就ECFA有關台資企業得獨資之規定及相關實施細節與中國大陸官方
進行溝通與協調。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業經金管會同意於民國101年六月底前改善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