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27
2.公司名稱: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
金管證審字第0990031814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三家子公司BenQ BM Holding Corp.
(以下稱BBM),BenQ Co., Ltd(以下稱BQC)
及BenQ Logistic (Shanghai) Co., Ltd
(以下稱BQls)資金貸與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
(以下稱南京醫院)逾一年以上期限且有超限
情事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如下:
1.前述三家子公司原資金貸與南京醫院總金額
約為新台幣(以下同)25.3億元,超限金額
約為19.3億元。
2.執行情形:九十九年第一季BBM已完成修改
其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降低超限金額
約至13.4億元;第二季與第三季截至目前
南京醫院累計已償還BQC約2.5億元,
累計資金貸與及超限金額分別已減少至約
22.8億及10.9億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業經金管會同意於民國101年六月底前
改善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