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2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第六次
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暫定以美金二億二仟萬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5.發行價格: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6.發行期間: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7.發行利率: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償還到期公司債。
10.承銷方式: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5.簽證機構: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
況決定之。
17.賣回條件: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8.買回條件: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由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或依發
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待發行條件訂定後評估。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實際發行金額、條件、發行與轉換辦法及資金運用進度
等相關事項擬授權董事長視市場實際情況決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