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23,447,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29~100/10/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10~2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7/11/01~97/12/30實際買回1,020,000股, 98/08/31~98/10/30實際買回38,475,000
股,98/11/02~99/01/01實際買回6,095,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預計買回50,000,000股,實際買回8,300,000股。第二次預計買回41,700,000股,實際
買回24,998,000股。第三次預計買回23,000,000股,實際買回13,347,000股,其未執行完畢
原因係考量買回期間維持股價穩定,且顧及股東權益,故未全部執行完畢。第四次預計買回
40,000,000股,己全部執行完畢。第五次預計買回18,000,000股,實際買回827,000股,第
六次預計買回17,173,000股,實際買回8,039,000股,其未執行完畢原因係考量買回期間維
持股價穩定,且顧及股東權益,故未全部執行完畢。第七次預計買回9,134,000股,己全
部執行完畢。第八次預計買回54,000,000股,實際買回1,020,000股。第九次預計買回
45,000,000股,實際買回38,475,000股,其未執行完畢原因係考量買回期間維持股價穩定,
且顧及股東權益,故未全部執行完畢。第十次預計買回15,800,000股,實際買回6,095,000
股,其未執行完畢原因係考量買回期間維持股價穩定,且顧及股東權益,故未全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0/8/26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81%,扣除本次買回金額上限後,流動比率
仍維持在169.1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結構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上表所示,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速動比率
及流動比率下降及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
酬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擬於最近一次董事會提報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