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1/0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143,961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4/01/05~94/03/04
6.預定買回之數量:9,134,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11~22.80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48,866,00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1/11/29~92/01/28買回本公司股份8,300,000股
92/02/14~92/04/13買回本公司股份24,998,000股
92/04/22~92/06/21買回本公司股份13,347,000股
92/12/02~93/02/01買回本公司股份40,000,000股
93/08/24~93/10/23買回本公司股份827,000股
93/10/29~93/12/28買回本公司股份8,039,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一次預計買回50,000,000股,實際買回
8,300,000股。第二次預計買回41,700,000股,實際買回24,998,000股。第三次預
計買回23,000,000股,實際買回13,347,000股,其未執行完畢原因係考量買回期間維持
股價穩定,且顧及股東權益,故未全部執行完畢。第四次預計買回40,000,000股,己全
部執行完畢。第五次預計買回18,000,000股,實際買回827,000股,第六次預計買回
17,173,000股,實際買回8,039,000股,其未執行完畢原因係考量買回期間維持股價
穩定,且顧及股東權益,故未全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4/01/04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依法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次
轉讓予員工,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二年之正式員工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
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及子公司員工,得依員工職等、考績、服務年資及對公司
之特殊貢獻等標準核計得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
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
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
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
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56%,扣除本次買回金額上限後,流動比率仍維持在214%,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結構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公司會計師認為本
次買進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
、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等並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