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詹東義\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相同公司擔任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就任各該公司董事之日起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9-1)解除董事詹東義先生擔任
Winbond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Japan董事之
競業禁止,除詹東義股東因已迴避外,不計入已出
席股東之表決權數,經主席徵詢其他出席股東全部
無異議照案通過。
(9-2)解除董事詹東義先生擔任微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除詹東義股東因已迴
避外,不計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經主席
徵詢其他出席股東全部無異議照案通過。
(9-3)解除董事詹東義先生擔任Nuvoton Technology
Israel Ltd.董事之競業禁止,除詹東義股東因已迴
避外,不計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經主席
徵詢其他出席股東全部無異議照案通過。
(9-4)解除董事詹東義先生擔任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之競業禁止,除詹東義股東因已迴
避外,不計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經主席
徵詢其他出席股東全部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