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15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最終承銷價格計算之。
6.發行價格:尚待決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
8.公開銷售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辦事
處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擴充廠房及購買機器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
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募集
金額、資金運用狀況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
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案俟呈請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並授權
董事長依法處理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