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茂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
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如財務報表附註八所述,台灣茂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中,有關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
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對茂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分別為7,713,858仟元及9,920,172仟元,佔資產
總額之31%及32%,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所認列之投資利益為683,874仟元,佔稅前
淨利之39%,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所認列之投資損失為541,960仟元,佔稅前淨損之
9%,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
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
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
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八所述,除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外,台灣茂矽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
分別為7,315,445仟元及5,963,574仟元、長期股權投資貸餘分別為972,663仟元及
1,737,775仟元,及有關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投資利得862,758仟元及投
資損失1,545,285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投
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基於本會計師之查
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茂矽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
年度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調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鄭憲修 / 卓傳陣
日 期: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一日
核准文號:72台財證(一)第2583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