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2/10
2.發生緣由:
(1)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公司
因現金增資普通股股份增加而辦理轉換價格之重設。
(2)自92年12月11日起,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為12.2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公司
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增加時,轉換價格於新股發行時依下列公式調整(計算至角為止,分
以下四捨五入),故調整價格為12.2元。
調整後轉換價格=
(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已發行股數+新發行股數)
(13.2*440,636,641+10*200,000,000)/(440,636,641+200,000,0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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