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罩 重大訊息 - 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 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

股票代號:2338 光罩
發布時間:2004-09-01
主旨: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 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
1.事實發生日:93/09/0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 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 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 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對被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942,221仟元 及627,808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所認列之投資損益分別為投資損失20,030仟元及投資利益580仟元,係依各被 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台 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所揭露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各 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同 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而可能對長期股權投資之認列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 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 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 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