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3/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原申報發行總額為200,000,000單位,
每單位得認股數為1股,依發行辦法規定,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
(93年3月31日)起一年內發行,依次於93年4月9日發行176,972,000單位,
93年4月27日發行4,919,000單位,93年6月2日發行2,176,000單位,
93年8月11日發行5,015,500單位,93年10月27日發行4,466,000單位,
94年1月28日發行4,428,500單位,94年3月7日發行1,172,000單位,
總計發行199,149,000單位,發行期間屆滿時未發行之餘額851,000單位
不再發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9條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