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董事、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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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10-2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董事、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1.董事會決議日:99/10/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許志宏、蔡佳宏 總經理:許志宏 副總經理:蔡佳宏 資深協理:劉特傑 協理:李昌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就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資深協理:劉特傑 協理:李昌明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劉特傑:精英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昌明:精英電子(常熟)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精英電子(蘇州):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蘇虹中路77號 精英電子(常熟):江蘇省常熟東南經濟發展區黃浦江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精英電子(蘇州):筆記型電腦相關產品之研究、開發及維修。 精英電子(常熟):研發、生產微型計算機用主機板、便攜式微型計算機、 台式微型計算機及其上述產品零部件,銷售自產產品並 提供售後服務;從事電子產品及配件、計算機及外圍設 備、辦公設備及耗材、軟件產品的批發、進出口及佣金 代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近期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