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大同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林郭文艷、許志宏、顏世朝、許嘉成
寶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蔡佳宏
獨立董事馮震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
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就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大同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許志宏
寶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蔡佳宏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許志宏董事:
志合電腦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志合電腦(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董事
精英電子(常熟)有限公司董事
蔡佳宏董事
鑫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群茂電腦(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志合電腦科技(蘇州)地址: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蘇虹中路77號
志合電腦(蘇州工業園區)地址: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蘇虹中路200號
精英電子(常熟)地址:江蘇省常熟東南經濟開發區黃浦江路
鑫茂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沙頭角保稅區5棟、20棟
精茂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沙頭角保稅區20棟10樓
群茂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南環路一號興英科技園G棟一層A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志合電腦科技(蘇州):筆記型電腦相關產品之研究、開發及維修。
志合電腦(蘇州工業園區):筆記型電腦及相關零件開發及生產。
精英電子(常熟):研發、生產電腦用主機板、可攜式電腦、臺式電腦、手機及
其上述產品零部件;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從事
電子產品及配件、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設備及耗材、
軟體產品的批發、進出口及傭金代理
鑫茂:生產與維修電腦主機板、電腦整機組裝及電腦週邊產品,並兼營保稅區倉
儲業務。
精茂:電腦機殼及其相關金屬沖壓件、電腦主機板、筆記型電腦暨電腦系統之
生產及銷售。
群茂:電子產品及配件、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辦公設備及耗材、軟件產品的批
發、佣金代理及進出口,並提供相關產品的售後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