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15
2.公司名稱: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0990021818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OSE INC.(以下簡稱OSEI)及OSE USA, INC.(以下簡稱OSEU)改善計畫:
(一)、自民國99年9月起,OSEU與OSEI正式合併,以OSEU為存續公司,OSEI
為消滅公司,OSEI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由OSEU概括承受。
(二)、對OSEU「以債作股」專案已於99年9月26日整個完成,金額合計
US$35,761,782.77。
OSE PHILIPPINES, INC.(以下簡稱OSEP)改善計畫:
OSEP係過去本公司為因應全球化佈局,為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產業競爭力考量,
於菲律賓轉投資設立持股超過99%之子公司。
(一)、98年7月14日取得菲國證管會核准函,完成以現金搭配「以債作股」方式,
完成對子公司OSEP之增資案,金額合計美金8佰萬元。
(二)、第二次至第四次增資,已於99年12月9日取得菲國證管會核准函,
12月13日正式完成現金搭配「以債作股」方式,完成對子公司OSEP之增資案,
金額合計美金3仟2佰萬元
(三)、第五次增資,已於100年5月31日取得菲國證管會核准函,完成現金搭配
「以債作股」方式,完成對子公司OSEP之增資案,金額合計美金8佰萬元。
(四)、截至100年06月30日止,逾期資金貸與改善計畫,已透過「以債作股」方式
執行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改善計畫係為降低本公司與子公司間關係人交易餘額(資金貸與),對子公司進
行以債作股之增資,故本改善計畫對本公司年度損益及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