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05
2.公司名稱: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99年12月公告每月背書保證餘額為885,750仟元,
其中因本公司為子公司OSE PHILIPPINES, INC.向Banco De Oro銀行
背書保證金額USD3,950仟元,已於99.12.29註銷完畢,但因銀行作業
通知太晚,致100.1.10公告本公司99.12月背書保證餘額資訊時尚含列
該筆金額,經修正並重新公告後與會計師查核數770,529仟元一致。
並同步更正100年1月背書保證餘額資訊。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公告已申報之相關資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