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票基準日

股票代號:2329 華泰
發布時間:2004-08-24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票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24 2.減資基準日:93/08/1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九十三年減資換發股票,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 票印製規格」,及「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 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87,198,219股 及特別股74,515,90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金額總計新台幣 8,617,141,25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8,729,104,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72,910,400股, 用以彌補累積虧損,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 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比率為50.322%。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換發股數861,714,125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 8,617,141,25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496.78股(即每仟股減少 503.22股),減資後未滿壹股部份,按面額計算以現金給付之,計算至 元為止。 六、股票簽證機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股票換發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原代理部)。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361-3033 七、預計股票換發日程: (一)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為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並依法自民國九十 三年十一月八日起開始換發新股票。 (二)舊股票自九十三年十月七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止期間內停 止辦理過戶。 (三)自九十三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止暫停股票交易。 (四)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 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換發新股票手續: (一)已辦妥過戶手續者: 股東應持舊規格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辦事處寄發之新股票換發申 聲請書、印鑑等,至股務辦室處辦理換發。 (二)買進未辦妥過戶手續者: 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 書、股票領回清單(以上皆蓋有股票領回日期章)、身分證正反面影 本乙份,連同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新 股票換發聲請書辦理換發。 (三)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本公司統一 辦理換發。 (四)郵寄換發新股票者: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九、本公司國外第三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受理轉換為普通股:依國外 第三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本公司國外第三次 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自九十三年十月七日至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停止轉 換。 4.換發股票基準日:93/10/12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義務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3/11/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