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4/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陳瑞聰 常務董事暨總經理
翁宗斌 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周廷駿 資深副總經理
呂清雄 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董事兼經理人為迴避利益與當事人有
關之事項未參與外,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翁宗斌 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翁宗斌 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太倉市沙溪鎮台資科技創新產業園岳陽路4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研發、生產新型電子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傳感器、光電子器件、新型機電元件);
精密高於0.02 豪米精密沖壓模具、精密高於0.05 豪米精密型腔模具、
模具標準件設計與製造、銷售自產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或間接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另提報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