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及民國
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對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前三季
財務報表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
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前三季採
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545,695仟元及490,849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
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相關之投資損失分別
為24,076仟元及7,439仟元,係以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或同年上半年度自編未經
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民國九十三年度
前三季之附註揭露事項,部份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核閱
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及附註揭露
事項倘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而需作修正之情事。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