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一年
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一年
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
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對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第一季
財務報表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
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東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民國九十一年第一季
對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係以未經會計師
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民國九十二年及民國九十一年第一季依據該等未經會計師
核閱之財務報表分別認列投資利益4,403仟元及465仟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民國
九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492,860仟元及519,117
仟元。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民國九十二年第一季之附註揭露事項,係依被
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附註揭露事項,
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需作適當調整之影響外,
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