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2.報導日期:100/09/27
3.報導內容:
”富士康煙台廠火災 無人員傷亡 …”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5.1.今日(27日)10時左右,本公司煙臺廠區發生火災,經過消防人員一個多小時的
努力,火災已被撲滅,無任何人員傷亡;
5.2.據瞭解,火災發生在廠區A18棟廠房四樓樓頂,目前初步判斷為樓頂廢氣處理設備
失火而致,具體火災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5.3.生產與經營並未受到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