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22
2.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上字第0930103179號函,本公
司發行之公司債將於94年1月到期,依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司債基本資料:
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行日期:89年1月25日
投資人可賣回日:不適用
到期日:94年1月25日
債券發行總額:新台幣1,500,000仟元
93年10月31日流通在外餘額:新台幣300,000仟元
票面利率:5.45%
二、償債資金來源:本公司自有之營運資金
三、截至93年10月31日止,財務結構:
(一)負債佔資產比率:36.24%
(二)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232.27%
四、截至93年10月31日止,償債能力:
(一)流動比率:155.59%
(二)速動比率:120.31%
五、截至93年10月31日止,高流動性資產:
(一)未受限制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新台幣146,579仟元
(二)未受限制短期投資餘額:新台幣1,530,047仟元
(三)長期投資中屬上市上櫃公司股票部分餘額:無
六、截至93年10月31日止,短期借款:新台幣544,858仟元
七、截至93年10月31日止,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新台幣300,000仟元
(即上述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