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17
2.發生緣由: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已經資誠會計師
事務所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查核完竣,並無異常情事,亦足以允當表達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
之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本公司應於董事會通過上述財務報告後始得
公告之,惟本公司因獨立董事及外國法人董事之時程配合致董事會之召開訂於
八月下旬,本公司將於八月下旬依規定於董事會通過上述財務報告後正式公告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