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11
2.公司名稱: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配合主管機關推動有價證券全面換發為無實體,本公司99年10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
過,「本公司股份全面換發為無實體,有關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及相關申請作業,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在案。
(2)董事長訂定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為100年3月31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轉換比率為1:1,即實體股票一股轉換無實體一股。其發行之權利義務均相同
。自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起,原實體股票須轉換為無實體股票始可交易。
二、股東將緩課股票『放棄緩課』或『送存集中保管』均視為自行放棄緩課權利,將併
入放棄緩課或送存集中保管之當年度所得課徵所得稅。
三、股東持有之股票緩課與否,可檢查股票之背面左下方是否有緩課條文記載,如無,
則非屬緩課股票。
四、持有緩課股票之股東可選擇至往來證券商於申請書勾選『保留緩課權利』或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或股東可繼續保存現股,其股份均將登錄在
『登錄專戶』項下。
五、證券商代為收件作業日期自轉換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六、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服務電話:(02)2181-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