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 重大訊息 - 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股票代號:2312 金寶
發布時間:2010-12-23
主旨: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1.董事會決議日:99/12/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沈軾榮總經理、張瑞瑋副總經理、潘宏盛副總 經理、李洋得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利害關係人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在場 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沈軾榮總經理、張瑞瑋副總經理 、潘宏盛副總經理、李洋得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沈軾榮總經理 任裕發精密塑膠(吳江)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洋得協理 任裕發精密塑膠(吳江)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江興東路22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精密塑料製品,銷售自產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全案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再轉投資事業派任之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