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海外
第五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美金伍億元
4.每張面額:暫定美金壹拾萬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按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暫定五年
7.發行利率:暫定為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買機器設備
10.承銷方式: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5.簽證機構: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7.賣回條件: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8.買回條件:授權由董事長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視訂價時之轉換溢價而定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之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募集後發行,上述未定之發行條件待確定後,再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