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正 重大訊息 -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六日 (九一)台財證(一)字第一一六九七二號函規定補行輸入

股票代號:2302 麗正
發布時間:2002-05-10
主旨: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六日 (九一)台財證(一)字第一一六九七二號函規定補行輸入
1.事實發生日:90/12/31 2.發生緣由:檢察官指控本公司董事長涉嫌偽造不實之不動產買賣 意向書,掏空本公司資金一億四千萬元,且交付款項 後本公司並未取得土地所有權,影響股東權益至鉅, 經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具體求刑六 年。 3.因應措施:檢察官起訴實與事實不符,未經查明即遽認該購地案 為虛偽。 本公司購地是為參與台中市垃圾焚化爐投標,且該筆 土地本公司已就付款部分完成過戶至本公司負責人名      下,且辦妥抵押設定新台幣一億七千九百萬元與本公 司,相關保全程序皆已完成,本公司絕無損失之虞。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