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與本年度另案辦理現金增資私
募普通股股數,合計不超過壹億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面額不超過新台幣壹拾億元。
6.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議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10%。
8.公開銷售股數: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擇一辦理:
(1)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數10%對外公開發行,另依公
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供本公司員工承購,餘80%依公司法第
267條第3項規定,由本公司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2)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供本公司員工承購,另依證券
交易法第28條之1第3項規定,經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權利
,並提撥發行股份總數90%對外公開發行。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議辦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者,股東得於期限內自行併湊
成整股認購,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及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