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6
2.私募資金來源:本公司私募普通股之對象將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財政部證
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第0910003455號函相關規定之下列範
圍特定人認購:
(1)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
(2)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3)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其中所稱董事及監察人,包括法
人董事及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7條指定之自然人代表人。
3.私募股數:與本年度另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數,合計不超過壹億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請參閱私募價格一欄。
6.私募價格: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依98年5月8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17689號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惟俟提請股東會通過
私募普通股案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惟仍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3)謹暫以決議私募普通股案之本次董事會日期99年4月06日為定價日計算,參考價
格暫定每股新台幣6.88元,私募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5.51元。
(4)本公司因近日於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均未超過面額,於短期間對外集資不易,
而需改向特定人辦理私募以支應公司營運需求,然因私募參考價格需依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5月8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17689號「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
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訂定,即依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為參考價格,
致使本次私募價格之參考價格低於面額,此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係屬合理。若
日後發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受市場因素影響,依舊低於股票面額時,則對股東權
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此一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
司營運狀況消除之。
(5)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該等普通股之上
市及再次賣出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為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
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並申請上
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事實需要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
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