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08
2.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上字第0930026049號函文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裕隆日產)所出具之聲明書
2) 本公司九十三年度截至9月份之營業收入、營業利益、稅前純益分別為
3)39,738,588仟元、2,756,887仟元、3,277,030仟元,達成全年預算數47,387,594
4)仟元、2,725,440仟元、3,466,683仟元之83.86 %、101.15%、94.53%,達成情
5)形良好,且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依據之關鍵因素或基本假設亦未發生重大
6)變動致稅前純益金額變動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影響金額達新台幣三仟萬元及實收
7)資本額之千分之五,故尚無須更新財務預測。
8)
9)承銷商(元富證券)所出具之意見書
10)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
11)準則」第十五條規定暨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聲明書,
12)本證券承銷商評估認為該公司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尚無須進行更新之虞,茲說明
13)如后:
14) 該公司九十三年度截至九月份之營業收入、營業利益、稅前純益分別為
15)39,738,588仟元、2,756,887仟元、3,277,030仟元,達成全年預算數47,387,594
16)仟元、2,725,440仟元、3,466,683仟元之83.86 %、101.15%、94.53%,達成情
17)形良好,且經複核該公司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依據之關鍵因素或基本假設亦未發
18)生重大變動致稅前純益金額變動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影響金額達新台幣三千萬元
19)及實收資本額之千分之五,故尚無須更新財務預測。
20)
21)會計師(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所出具之意見書
22) 依據 貴公司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裕日(D)字第93-00307號函辦理。
23) 貴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日編製之九十三年度預計財務報
24)表業經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十九號「財務預測核閱要點」予
25)以核閱竣事,並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出具核閱報告在案。 貴公司
26)認為前述財務預測之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並未有重大改變,而不
27)需更新財務預測,出具聲明書如附件。
28) 本會計師已複核 貴公司截至目前之實際經營情況與編製預測
29)時所訂定之重要基本假設及前述說明一所述函號內容,並與 貴公司
30)相關人員討論,尚未發現上述聲明有不合理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