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31
2.發生緣由:100年3月25日於985船發生工安事件1人灼傷,送醫院急救,於100年3月
31日上午3:20不治死亡
3.處理過程:高雄市勞檢處3月28日來函表示,因職業災害原因尚未調查清楚並採取有
效防災措施前,自即日起至4月5日止985船UC2-P入艙口至內船艙停工改善,
俟停工原因消滅後,再提出改善計劃向該處申請復工
4.預計可能損失:不影響全案工程進度及損益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人員理賠將與保險公司洽談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儘速提出提出改善計劃申請復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