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股息(現金):NT$84,563,850元(依面額分派每股新台幣0.1元)
(2)股東股息(股票):NT$507,383,100元(依面額分派每股新台幣0.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營收淨額19,272,152千元,99年度稅前淨利
722,550千元,稅後淨利692,450千元,稅後每股盈餘0.84元。
(2)董事會決議本年度擬配發董監酬勞625,163元、員工紅利312,581元。
(3)依據金管會96.3.30金管證(六)字第0960013218號令規定,董事
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
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董監酬勞較99年度帳上估列數少1,657,327元,員工紅利較99年度
帳上估列數少828,664元,俟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後,與帳列
數之差異視為會計估列變動,列為100年度之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