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常務董事林信義、董事左自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常務董事林信義、董事左自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董事:林信義;董事兼總經理:左自生。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東南汽車城。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輕、微型汽車及零部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