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12/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左自生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同類之業務並擔任經理人或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左自生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 董事,自100年1月1日起兼任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東南汽車城。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自銷輕、微型汽車及零部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100%持股之控股公司所指派之法人代表,
且東南汽車主要經營大陸市場,與本公司有市場區隔,故對本公司台灣市場並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