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9/06/23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二、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表,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3元。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第二條、十八條及三十一條。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第八條。
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第四條、六條及八條。
六、依法改選本公司第十七屆董事及監察人,選出嚴凱泰、陳莉蓮、林信義、陳國榮、
簡清隆、劉興臺、陳泰明、今井道朗、淺岡克朗、等九席董事;以及徐善可、戚維功等
二席監察人。任期自九十九年七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共三年。
六、通過解除本公司第十七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