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3/02
2.契約相對人:台灣戴姆勒克萊斯勒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不適用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與台灣戴姆勒克萊斯勒簽訂合作備忘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投資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雙方同意在今年第四季於台灣合資成立
「台灣克萊斯勒汽車銷售股份有限公司」(Chrysler Group Taiwan Sales
Ltd.),負責克萊斯勒集團旗下Chrysler 及Jeep品牌旗下產品在台灣的營銷。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