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永銓 重大訊息 - 公告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暨國內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公告

股票代號:2114 鑫永銓
發布時間:2011-03-24
主旨:公告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暨國內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投市南崗工業區南崗三路294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 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 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2.承認事項: (1) 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 (1)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法自民國100年4月26日至民國100年6月24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此停止過戶期 間含公司債停止轉換)。 二.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相關事宜如下: 1.股東資格: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 自100年4月18日起至100年4月27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27日下午5時前 親洽或郵寄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至本公司財務部)。 3.受理處所: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地址:540南投市南崗工業區南崗三路294號, 電話:049-2263888) 4.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 (2)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3)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4)所提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