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30
2.公司名稱: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
華民國99年7月27日臺證治字第 0991802500號函
辦理,本公司99年第 1季財務報告之(一)現金流
量表長期股權投資出售及取得價款原以淨額表達
,改採總額報導;(二)關係人交易補揭露與各關
係人交易其價格及付款期間等資訊;(三)資金貸
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華豐(香港)資金貸與限額揭
露有誤更正;(四)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
表於各表及附註首頁標明「未經會計師核閱」字
樣。
6.因應措施:於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辦理99年
第1季財務報告相關更正說明作業及自99年1月至
6月之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資料更正申報
上傳公開資訊關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