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每股新台幣0.8元,現金股利每股0.8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前項現金股利於股東常會決議後由董事會訂定現金配息
基準日發放;股票股利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發放之。
(2)98年度盈餘實際配發員工紅利10,000,297元及董監酬勞15,000,445元與98年
度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9,891,000元及董監酬勞14,836,500元之差異合計為
-273,242元,主要係為稅後盈餘估列之差異,差異數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配案
後,調整列為99年度之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