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102,046,57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29~100/10/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2.00~32.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9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買回19,644,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97年7月11日至97年9月10日申報買回30,000仟股,實際買回9,358仟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1.本公司實施庫藏股之目的主要係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因此購買時點大多於當日股價非理性急跌時,故於7~8月間多數交易日股價尚屬
平穩,購買數量較少。2.9月初碰到多個交易日股價急跌,則單日購買數量較多,
惟亦控制在單日成交量之一定比例範圍內。
(2)97年9月12日至97年11月11日申報買回20,000仟股,實際買回10,286仟
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目前國際經濟情勢混沌未明,加以台灣股市受國際股市影響甚
巨,本公司基於財務保守穩健與資金有效運用兼考量股東權益之長期有效維護,
原則購買時點大多於當日股價非理性急跌時再配合大盤量能買進,致本次未能按
預定數量全數買回。
(3)97年11月17日至98年1月16日申報買回15,000仟股,實際買回0仟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目前證券市場盤勢已漸趨穩定,成交量亦已擴大,基於財務保
守穩健與資金有效運用兼考量股東權益之長期有效維護,致本次未能按預定數量
買回。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17屆第12次董事會議事錄
一、時 間:中華民國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整
二、地 點:本公司漢口街七樓會議室
三、出席董事:徐正材 徐正己 徐正新 徐維志 林坤榮 湯坤城 鄭佳村
四、列 席:何敏川 徐正冠 總稽核:劉文政
五、主 席:徐正材 記 錄:歐嘉保
六、報告事項:
1、前次會議(100/6/9)議事錄暨執行報告
2、「橋峰」專案進度報告
3、「橋峰A+」銷售規劃報告
4、請求自行召開厚化、厚玻公司股東臨時會報告
5、桃園廠重油燃煤成本效益比較報告
6、永豐金暨Citigroup Inc股票買賣報告
7、金融資產評價報告
8、100年8月稽核室報告
9、100年7月結算報告
七、討論事項:
第 一 案
案由:2011年上半年財報暨合併財報案。
說明:一、本公司2011年上半年財報暨合併財報業經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周銀來與
徐素琴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
二、謹檢附2011年上半年財報暨合併財報(詳如附件)。
三、提請 決議。
決議:出席董事,全數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 二 案
案由:擬實施第十一次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核議。
說明: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額上限:新台幣3,102,046,578元整。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一○○年十月二十
八日止;預計買回20,000仟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22元至32元整,股價若跌破買回之區間價格下
限22元,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 0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19,644,000股。
9.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 97年7月11日至97年9月10日申報買回30,000仟股,實際買回9,358仟
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1.本公司實施庫藏股之目的主要係維護公司信用及
股東權益,因此購買時點大多於當日股價非理性急跌時,故於7~8月間多
數交易日股價尚屬平穩,購買數量較少。2.9月初碰到多個交易日股價急
跌,則單日購買數量較多,惟亦控制在單日成交量之一定比例範圍內。
(2)97年9月12日至97年11月11日申報買回20,000仟股,實際買回10,286仟
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目前國際經濟情勢混沌未明,加以台灣股市受國際股市
影響甚巨,本公司基於財務保守穩健與資金有效運用兼考量股東權益之長
期有效維護,原則購買時點大多於當日股價非理性急跌時再配合大盤量能
買進,致本次未能按預定數量全數買回。
(3) 97年11月17日至98年1月16日申報買回15,000仟股,實際買回0仟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目前證券市場盤勢已漸趨穩定,成交量亦已擴大,基於財
務保守穩健與資金有效運用兼考量股東權益之長期有效維護,致本次未能按
預定數量買回。
二、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3.97%,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
本之維持。
三、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
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聲明書內容如附件。
四、呈請 審議。
決議:出席董事,全數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 三 案
案由:2011年上半年績效獎勵案,提請 決議。
說明:一、2011年上半年績效獎勵擬比照往例,依獲利超越目標之20%發放「超越目
標團體獎金」。
二、董監事暨副總級以上之獎金擬授權董事長辦理。
三、提請 決議。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 四 案
案由:中華票券/合作金庫/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彰化銀行等授信案。
說明: 一、本公司往來行庫短期授信額度到期之明細如下:
額 度 到 期 日 擔 保 品 保 證 人
(1)中華票券 150,000,000 100/07/12 無擔保 徐正材
(2)合作金庫 100,000,000 100/07/17 無擔保 徐正材
(3)土地銀行 300,000,000 100/08/13 無擔保 徐正材
(4)中國輸出入銀行300,000,000 100/08/11 無擔保 徐正材
(5)彰化銀行 200,000,000 新授信 無擔保 徐正材
二、為公司營運週轉需要,上列往來行庫短期(一年)授信額度,擬授權
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簽約事宜。
三、謹檢附本公司金融單位授信額度暨動用明細表。(詳如附表)
四、謹提請公決。
決議:出席董事,全數無異議照案通過。
八、臨時動議:無。
九、散會。
主 席:徐正材 記 錄:歐嘉保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厚生股份有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3.97%,且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39.25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公司名稱: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徐正材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依其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後,若依價格下限買回股份,其現
金流出將為440,000仟元,若依價格上限買回股份,其現金流出將為640,000仟元;買回股
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其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皆會下降,負債比率則會上升,另由於買進
價格預期將高於100年上半年度每股淨值,故擬制性每股淨值將略為下降,然而發行且流通
在外股數減少至483,652仟股,故擬制性每股盈餘則均增加至1.61元。
綜上所述,本證券承銷商認為厚生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對公
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