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擬分派股東現金股利1.2元,計新台幣 604,382,918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98年度可分配盈餘計算之員工紅利(1%)為10,100,000元,估列金額為
10,077,609元,差異數22,391元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2)依98年度可分配盈餘計算之董監事酬勞(1%)為10,100,000元,估列金額
為10,077,609元,差異數22,391元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3)本次除息基準日,俟經99年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