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15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第三次買回之庫藏股4,605,000股,已於93年5月29日
執行期間屆滿,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暨「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之規定茲經93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民國93年6月16日為買回股
份註銷基準日,註銷庫藏股4,605,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計減少資本額
46,050,000元整。二、本公司經此註銷庫藏股股份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
385,264,3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52,643,900
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