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8/02/13
2.公司名稱:建泰(深圳)橡膠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單位於進行帳務查核作業時發覺建泰(深圳)橡膠有限公司
部分帳務內容有異,經董事長立即偕同總公司財務部經理前往該子公司進行查核
,並於董事會口頭報告查核狀況在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除已依工作規則凍結當職人員薪資並予以開除處分外,有關民
刑事責任已委由相關單位處理,並委任專責會計師查核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開部份帳務內容有異乙節,係指建泰(深圳)橡膠有限公司因
誤用免稅倉庫原物料,被當地海關罰款人民幣930萬及被開除員工不當挪用人民
幣1,800萬,上開金額合計折合新台幣約1.2億,本公司發現上開事項時建泰公司
及本公司已分別於97年、98年及99年予以入帳,依本公司97年、98年、99年前三
季的營收(60.45億、45.72億、39.94億),及稅後純益分析(4.32億、24.92億
、12.66億),上開損失金額對公司財務業務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