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依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六八0,000,000元股票股
利,增資發行新股六八,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整,按
股配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率,每仟股分派無償配股一二三
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提出自行拼湊整股登記之聲請,逾期不受理,倘有剩餘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二、分派現金股利:股東紅利新台幣六0七,八六0,000元,以除息基準
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數,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一、一元,現金股利發放至
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三、若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有變動時,再行召開董事會調整股東每股配股率。
四、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4.除權(息)交易日:99/07/30
5.最後過戶日:99/08/0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8/0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8/07
8.除權(息)基準日:99/08/0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98年度盈餘轉增資及現金股利,業經99年6月15日股東常會通過,盈餘轉增
資亦業經99年7月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90034001號函核
准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