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
2.增資資金來源:本次分配股東紅利之一部份轉為資本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四一二、○七九、二七○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四、一二○、七九二、七○○元。
6.發行價格: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股。
8.公開銷售股數:0元。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一仟股無償配發二百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配發一股部份,依公司法
第240條規定,一律改發現金,至元為止。股東亦可於除權基準日後
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求自行併湊為一整股,若未辦理併湊
者,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上市之股票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充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