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橡 重大訊息 - 代子公司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及CSRC(Singapore) 公告取得處分Continental Carbon India,Ltd.股權

股票代號:2104 國際中橡
發布時間:2011-06-23
主旨:代子公司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及CSRC(Singapore) 公告取得處分Continental Carbon India,Ltd.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Continental Carbon India, Ltd.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0/6/23~100/6/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CSRC (Singapore) Pte. Ltd.取得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所持有 Continental Carbon India, Ltd.之33.79%股權,交易總金額為美金 20,4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最終母公司相同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為充實營運資金出售持股,CSRC (Singapore) Pte. Ltd.為提高對印度碳煙事業之投資比率。 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所持有Continental Carbon India, Ltd.之股權 為參與現金增資認購所取得,並無前次交易。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所持有Continental Carbon India, Ltd. 之股權 為參與現金增資認購所取得,故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預計認列處分稅後利益為美金2,340仟元,依 ROC GAAP會計處理,本公司對此處分利益採遞延方式處理,當期不予認列。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交易完成後一次收付價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專業鑑價機構KPMG India Private Limited所出具之鑑價報告,並經雙方議價後決定 決策單位:雙方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 持有Continental Carbon India,Ltd. 之股權資訊如下: 數量:0股;金額:0元;持股比例:0;權利受限情形:無 CSRC (Singapore) Pte. Ltd. 持有Continental Carbon India,Ltd. 之股權資訊如下: 數量:27,347,786股;金額:美金42,643元;持股比例:89.59%; 權利受限情形:15,601仟股提供擔保質押。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持有有價證券投資之資訊如下: 占總資產比例:0% ;占股東權益比例:0% ; 營運資金數額:美金-14,853仟元 CSRC (Singapore) Pte. Ltd. 持有有價證券投資之資訊如下: 占總資產比例:115.68% ;占股東權益比例: 115.79% ; 營運資金數額: 美金5,410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Continental Carbon Company 處分目的為充實營運資金 15.每股淨值(A):36.14元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CSRC (Singapore) Pte. Ltd. 最近一季財務報告期末總資產為3,612,630仟元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