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4/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彭雄傑副總經理兼任代總經理 傅孟翔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公司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同意
解除上列經理人於本公司之投資公司或再轉投資公司從事相關職務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彭雄傑副總經理兼任代總經理
傅孟翔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彭雄傑 中橡(馬鞍山)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彭雄傑 中橡(鞍山)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傅孟翔 中橡(馬鞍山)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傅孟翔 中橡(鞍山)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橡(馬鞍山)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慈湖新化路
中橡(鞍山)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碳煙之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