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19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並辦理股份銷除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六億二千七百萬元正
5.預定買回之期間: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至十月二十二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四千二百九十七萬四千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NT6.8-14.6元,若價格小於下限時仍然適用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或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占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之百分之十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年8月19日第12屆第9次董事
會會議記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
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十,且買回
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五十八,茲聲
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中國
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現
金流出、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外,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
、基本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