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周黎培協理、袁婉琳協理、陳輝中副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同意指派擔任子公司董事長、董事、監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含獨立董事無異議通過
同意解除目前所擔任本公司大陸子公司職務的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周黎培協理、袁婉琳協理、陳輝中副總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朗盛台橡(南通)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申華路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開發、製造銷售丁(月青)橡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